銷售條款

1. 本條款

  1. 1.1 本條款的涵蓋範圍。本條款涵蓋我們於向閣下提供的專屬對話/eCommerce 服務上 (統稱「BACC服務」) 向閣下供應產品的條款及細則。
  2. 1.2 閣下應閱讀本條款的原因。請閣下於提交訂單前仔細閱讀本條款。本條款向閣下闡述我們的背景、我們將向閣下提供產品的方式、閣下及我們能夠更改或終止合約的方式、如有疑難時的處理方法,以及其他重要資訊。如閣下認為本條款存有謬誤,請聯絡我們以便討論。
  3. 1.3 語言。本條款只備有英文及中文版本。任何其他語言均不適用於本條款。如英文及中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2. 關於我們的資訊及聯絡我們的方法

  1. 2.1 我們的背景。「我們」指歐萊雅香港有限公司,此乃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的公司 (公司註冊編號為0012664)。我們的註冊辦公室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灣仔港灣道30號新鴻基中心35樓。
  2. 2.2 聯絡我們的方法。閣下可透過以下方法與我們聯絡:
    1. (a) 于BACC服務上與我們對話;
    2. (b) 於辦公時間到訪我們的任何一個取貨點 (如下文第5.1(a)條所定義);
    3. (c) 逢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致電+852 3180 1647 與我們的顧客服務團隊聯絡;或
    4. (d) 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與我們的顧客服務團隊聯絡。
  3. 2.3 我們可能聯絡閣下的方式。如我們有需要聯絡閣下,我們將透過閣下在訂單帳戶及訂單資料中向我們提供的電話號碼,致電閣下或向閣下發送SMS短訊、電郵、透過BACC服務向閣下發送WhatsApp訊息、微信訊息或Facebook訊息(如適用),以向閣下發送書面通知。
  4. 2.4 「書面」包括電郵。當我們於本條款中使用「書面」或「書寫」字眼時,該等字眼所指涉的情況均包括電郵、SMS短訊、透過BACC服務發送社交媒體訊息。

3. 我們與閣下的合約

  1. 3.1 我們接納閣下訂單的方式。當成功為貨品付款且我們收到已清算資金的付款後,我們將接納閣下的訂單,而閣下與我們之間就本條款所確立之契約於此時即告存在。當成功為貨品以清算資金付款後,閣下於正常情況下將會被導向至表示付款成功的頁面,而閣下的「訂單」頁面會將閣下的訂單列為「已確認並準備中」。除非本合約中另有規定,否則當所有訂單成功確立,閣下將不可取消、退款或換貨。我們保留一切權利取消任何訂單(已成功付款與否)。
  2. 3.2 如我們無法接納閣下的訂單。如我們無法接納閣下的訂單,系統在正常情況下將會顯示預設的登陸頁面,表示相關訂單並未確立,而我們將不會就閣下的訂單向閣下收取款項。這可能是因為相關產品缺貨、我們的資源因意料之外而我們無法合理計劃的情況而出現限制、閣下的微信錢包或信用卡或任何其他我們所接受的電子支付方式出現任何資金問題、我們已發現相關產品的價格或描述出錯,或我們無法滿足閣下所註明的取貨時間條件。
  3. 3.3 閣下的訂單編號。我們將向閣下的訂單指派一個訂單編號,並於我們接收閣下的訂單要求時將該訂單編號告知閣下。每當閣下就有關閣下的訂單的事宜聯絡我們時,如閣下能夠將閣下的訂單編號告知我們,將有助我們進一步協助閣下。
  4. 3.4 我們的銷售對象。我們僅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推廣我們的產品及 / 或服務。閣下必須年滿18嵗或以上,或已獲閣下父母或監護人的事先同意方可購買我們的產品。在每筆交易,閣下只可購買最多5件同款貨品。每張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取貨或送貨的訂單的購物總額上限為港幣10,000元。

4. 我們的產品

  1. 4.1 產品實物可能與其圖片略有出入。我們供應產品中所提供的產品圖像只供作描述用途。儘管我們已盡力精確顯示產品,我們無法保證任一裝置的色彩顯示能夠準確反映產品的真實色彩,或每張圖像不時顯示的均為最新版本的產品。閣下訂購的產品可能與該等圖像略有出入。
  2. 4.2 產品實物的包裝可能有所出入。產品實物的包裝可能與我們供應產品中所提供的產品圖像所顯示的包裝有所出入。

5. 提供產品

  1. 5.1 我們提供產品的方式。閣下可選擇:
    1. (a) 在閣下於成功下訂單后最少一個工作日后 (「取貨日期」) 的店舖辦公時間,於下單時可供選取的任何一間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Valentino Beauty專門店 (「取貨點」),親自提取閣下訂購的產品 (見第5.2條);或
    2. (b) 由我們的速遞員把閣下訂購的產品送往閣下的訂單上列明的郵寄地址 (「送貨地址」) (見第5.3條)。
  2. 5.2 由閣下提取。提取產品時,我們於閣下選定的取貨點服務的美容顧問,必須根據閣下於提交閣下的訂單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閣下的身分。當閣下於提交訂單時選定取貨點後,該等資料不可更改。如閣下未有於閣下的訂單日起計的14個曆日內,向我們提取產品,合約將被視為由閣下即時終止,任何尚未提取的產品將被沒收而不設退款。
  3. 5.3 送往閣下的地址。
    1. (a) 我們的送貨地點。我們只會送貨至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指定地區。指定地區一般包括香港島、九龍、新界,及離島地區包括馬灣、愉景灣、赤鱲角(包括香港國際機場)、迪士尼樂園、昂平360、長洲、大嶼山、梅窩、大澳、坪洲 及 南丫島。我們不會送往郵政信箱、包裹儲物櫃或包裹自提服務地址或其他一般送貨地址。訂單的送貨地址不得為上述兩個地區以外的地址,或上述的一般送貨地址。
    2. (b) 送貨收費。金額不足港幣500元的訂單將每張收取港幣70元的運費。金額為港幣500元或以上的訂單可免費送貨。
    3. (c) 送貨所需時間。我們一般於星期一至五六提供送貨服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眾假期以及八號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除外。一般而言,從確認閣下付款當日起計,送貨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址約需5個工作天(離島地區較正常送貨時間額外長3至5天),而送貨至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地址約需6個工作天。我們供應產品中所標示的任何送貨所需時間僅供估計,並不構成我們與閣下所訂立合約的一部分。我們將盡力在商業層面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在相關估計時間內送貨,但我們無法亦不會作出任何保證。我們無須就任何無法符合相關估計時間或延遲送貨的情況負上法律責任。
    4. (d) 完成送貨。在送貨地址送達貨物後,送貨即告完成,閣下須負責確保閣下列明的送貨地址準確完整。送貨後須以簽名作實。倘我們在首次無法於閣下列明的送貨地址聯絡閣下,我們或會再安排作第二次送貨,倘我們在第二次仍然無法於閣下列明的送貨地址聯絡閣下,我們在合約下向閣下提供產品的義務會被視作已即時完成,所有尚未提取的產品將被沒收而不設退款,除非閣下與我們之間另有協議 (包括閣下有責任就再次送貨支付任何額外運費)。
    5. (e) 我們送貨的酌情權。基於健康及安全考慮,如送貨地址所在大廈內有新冠肺炎(COVID-19)確診或疑似個案,我們將會暫時停止送貨服務並由我們全權另作安排,顧客服務專員將與受影響的客人聯絡。我們有權隨時更改我們的送貨服務安排,並保留拒絕送貨的最終權利。
  4. 5.4 我們對所有超出我們的控制範圍以外的延誤概不負責。如我們的產品供應受到超出我們的控制範圍以外的事件影響而有所延誤,我們將盡快聯絡閣下,以讓閣下知悉該等情況,而我們亦將採取步驟,以將延誤的影響降至最低。在我們如此行動的前提下,我們將不會對該等事件所導致的一切延誤負上法律責任。
  5. 5.5 閣下變得需對貨品負責的時點。由閣下於取貨點向我們提取某件產品,或貨物已獲送至或被視作送至閣下列明的送貨地址的一刻起,該件產品將歸屬於閣下的責任範圍。
  6. 5.6 閣下擁有貨品的時點。當我們收取全數已清算資金的貨款且產品已成功送遞給你或已被你領取,閣下即擁有相關產品。
  7. 5.7 我們可能中止向閣下供應產品的原因。我們可能需要在以下情況中止供應某款產品:
    1. (a) 因我們無法預期或控制的事件而導致產品供應大幅延遲或無法取貨或送貨;
    2. (b) 需處理技術問題或作出輕微的技術修改;
    3. (c) 需更新產品以反映相關法例及監管要求的變更;或
    4. (d)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
  8. 5.8 如我們中止供應產品時閣下擁有的權利。我們將預先聯絡閣下,以告知閣下我們將中止供應某款產品,除非相關問題急需處理或屬緊急情況。如我們已中止供應或告知閣下我們將中止供應某款產品,
    1. (a) 我們或會取消閣下的整張訂單和終止合約;或
    2. (b) 閣下可聯絡我們以終止整份合約,
    而在這兩種情況下,我們亦將退還閣下已預先為該訂單支付的任何款項。

6. 如產品存有問題

  1. 6.1 將該等問題告知我們的方法。如閣下對產品有任何疑問或投訴,請利用第2.2條所列明的任何一種方式聯絡我們。
  2. 6.2 閣下的法律權利概要。我們需根據法律責任,供應符合本合約內容的產品。本條款的所有內容均不會影響閣下的法律權利。
  3. 6.3 閣下退還拒絕接受的產品的責任。如閣下欲行使閣下拒絕接受產品的法律權利,請利用第2.2條所列明的任何一種方式聯絡我們。

7. 價格及付款

  1. 7.1 尋找產品價格的位置。產品的價格,將為閣下於提交閣下的訂單時,於閣下的訂單頁面上所顯示的價格。價格以港幣 (HK$) (不包括稅項) 標示。閣下須就購買產品而承擔適用的稅務責任。我們採取一切合理而謹慎的措施,確保知會閣下的產品價格正確,惟請見第7.2條,了解如我們發現閣下訂購的產品之價格出錯時將會發生的情況。
  2. 7.2 如我們標示錯誤的價格時將會發生的情況。假如發現產品價格錯誤而閣下的訂單已被接納:
    1. (a) 如閣下并未提取或收取相關產品,我們將盡快聯絡閣下取消標價錯誤之產品之交易,相關之合約將視作終止,我們將全數退款予閣下;
    2. (b) 如閣下已提取或收取相關產品,我們將向閣下退還閣下對標價過高的產品所已支付的多餘款項,或(限於以下(c)段)我們將對標價過低的產品收取所標較低之金額;或
    3. (c) 如該等訂單當中牽涉明顯無疑的錯誤標價,而閣下應能於合理情況下辨認該等標價錯誤,且訂單已被閣下提取或已經完成送遞,我們將有權終止合約,並向閣下退還閣下已支付的任何款項,閣下則需要將有關產品予以退還。
  3. 7.3 閣下必須付款的時點及閣下必須採用的付款方式。閣下必須於在我們的指定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交訂單時且於收取或送遞產品前付款。我們接受透過閣下的信用卡 (包括Visa、MasterCard及中國銀聯,視乎情況而定) 進行的付款。
  4. 7.4 如閣下認為發票出錯時應採取的行動。如閣下認為發票出錯,請從速聯絡我們,以讓我們知悉該等情況 (見第2.2條)。

8. 我們對於閣下所遭受的損失或損害而負上的責任

  1. 8.1 我們將對於由我們導致而可預料的損失或損害負上責任。如我們無法遵從本條款,我們需對因我們違反本合約,或因我們無法利用合理而謹慎的措施及技術而導致的可預料結果,而令閣下所遭受的損失或損害負上責任,惟我們對於無法預料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如損失或損害明顯將會發生,或如我們及閣下於締結合約時均知曉該等損失或損害有可能發生,例如閣下於銷售過程中曾就該等損失或損害與我們討論,則該等損失或損害均屬可預料。
  2. 8.2 我們不會於違法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豁免我們需向閣下負上的法律責任。此等法律責任包括因我們的疏忽或我們的員工、代理人或分包商的疏忽而導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詐騙或以欺詐方式作出的失實陳述;有關產品違反閣下的法律權利;以及不遵從《貨品售賣條例》(香港法例第26章) 的產品。
  3. 8.3 我們對於商業損失概不負上任何法律責任。我們供應的產品只供於家居作私人用途使用。如閣下使用該等產品以達到任何商貿、商業或轉售目的,我們將無須就任何盈利損失、商業損失、業務中斷或失去商業機會而向閣下負上法律責任。

9. 我們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的方式

購買我們的產品,即代表閣下同意及批准我們根據我們載於https://www.valentino-beauty.hk/privacy-policy的《私隱政策》及載於https://www.valentino-beauty.hk/privacy-policy/personal-information-collection-statement 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收集及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

10. 獲取會員計劃積分

  1. 10.1 在下文第10.2條規限下,閣下的購物可賺取Valentino Beauty Dreams Club會員獎賞計劃的會員積分 (「會員積分」),惟閣下須在提交訂單之時登入Valentino Beauty Dreams Club會員獎賞計劃的會員帳戶 (「會員帳戶」),或於為訂單付款後已即時於登陸頁面登記開立全新會員帳戶。每張訂單所賺取的會員積分將根據Valentino Beauty Dreams Club會員獎賞計劃於購買當日 (即確認閣下付款當日) 的條款及細則 (載列於https://www.valentino-beauty.hk/en/dreams-club http://www.valentino-beauty.hk/en/dreams-club) (「條款及細則」) 以及同日可能存在的任何推廣及額外條款計算。
  2. 10.2 任何訂單的會員積分將只於訂單在取貨或送貨時完成後方可在閣下的會員帳戶獲取,並將於取貨或送貨後2個工作天內記入閣下的會員帳戶。任何根據本條款獲取的會員積分將受不時更新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3. 10.3 倘閣下在購物之時已有會員帳戶,根據條款及細則,閣下的消費亦在計算作任何會員級別升級及降級安排。任何會員級別升級安排只會於訂單在取貨或送貨時完成後生效,並只會在取貨或送貨後2個工作天內 (訂單完成日) 記錄於閣下的會員帳戶。
  4. 10.4 倘閣下未能根據第5.3(d)條的規定到我們的店內收取所訂的貨品或接收我們運送的貨品,將不會就該訂單獲取會員積分或在會員級別上升級。倘本合約下出現任何退款安排,在相關訂單下獲取的任何會員積分及 / 或會員級別升級安排將會作廢。

11. 其他重要條款

  1. 11.1 任何其他人士於本合約下均不擁有任何權利。本合約僅存在於閣下與我們之間。任何其他人士均不得擁有執行本合約任何條款的任何權利。閣下與我們均無須取得任何其他人士的同意方可終止合約或對本條款進行任何修改。
  2. 11.2 如法院判定本合約的某部分違法,其餘部分仍將繼續生效。本條款的每個段落均獨立運作。如任何法院或相關機關決定任何該等段落違法,其餘段落將繼續具有完全的效力及作用。
  3. 11.3 即使我們於執行本合約時有所延遲,我們仍能於日後執行。如我們並未馬上強制閣下進行閣下按照本條款的要求所須進行的任何事宜,或如我們延遲就閣下違反本合約的行為而對閣下採取行動,並不將意味閣下無須進行該等事宜,亦不妨礙我們於日後向閣下採取行動。
  4. 11.4 法律及司法管轄權。本條款須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擁有解決閣下與我們之間的任何爭議的司法管轄權。
  5. 11.5 完整協議。本條款連同我們現時於我們指定第三方支付平台中顯示的產品價格、系列詳情、聯絡詳情及私隱政策,構成我們就向閣下供應產品的事宜而列出的完整協議。本條款將取代先前有關閣下向我們購買產品的一切通訊、理解或討論。
  6. 11.6 語言。本條款以英文書寫,此版為中文版本,僅供參考。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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